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氢能储能可参与!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时间:2023-02-02 1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其中提到,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包括在自治区注册的新能源装备生产企业,在区内生产的新能源装备产品(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装备产品)。 推荐要求包括: (一)风电装备优选推荐产品,必须为单机5MW以上或为5MW以上风电机组配套的零部件,产品质量优良,性能指标优异且满足市场需求。 (二)光伏装备产品包括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等,不包括玻璃、背板等材料产品。 (三)氢能装备包括制氢、储氢、加氢、运氢等装备产品。 (四)储能装备包括储能电池等,不包括电解液、正极材料、隔膜等材料产品。 每个企业可以申报多个产品。 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培育壮大我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项目与装备制造供需对接,支持质量高、性能好的新能源装备产品开拓市场,现就2023年度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自治区注册的新能源装备生产企业,在区内生产的新能源装备产品(包括风电、光伏、氢能、储能等装备产品)。 二、推荐要求 (一)风电装备优选推荐产品,必须为单机5MW以上或为5MW以上风电机组配套的零部件,产品质量优良,性能指标优异且满足市场需求。 (二)光伏装备产品包括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等,不包括玻璃、背板等材料产品。 (三)氢能装备包括制氢、储氢、加氢、运氢等装备产品。 (四)储能装备包括储能电池等,不包括电解液、正极材料、隔膜等材料产品。 每个企业可以申报多个产品。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盟市工信局积极组织开展本地区新能源装备产品优选推荐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核实企业生产能力,确保有关企业申报产品满足优选要求。 (二)请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汇总表以正式文件形式报至工信厅,电子版发至nmgzbc@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