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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补助250万元 芜湖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 推广使用燃料电池汽车时间:2023-06-29 近日,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印发 《芜湖市关于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其中提到: 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对建成投用的日加氢能力1000公斤及以上(对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300公斤及以上)、500 公斤及以上的加氢站(对应用于工业用等特殊场景的撬装站和氢燃料电池船舶场景的加氢站,日加氢能力100公斤及以上),按加氢站(撬装站)固定资产(不含土地价款)投资的50%给予补助,市级(含市本级和县区级)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支持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提质扩量增效若干政策》有关规定,分担50%的资金,市级(含市本级和县区级)对每站分别最高补助250万元、150万元。 推广使用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等领域,采取购置、租赁等方式,选用氢能源等燃料电池汽车,支持产业发展。 |